Ø优惠一:基金申购费快闪优惠
所有客户于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成功申购基金,可享0%基金申购费!
基金类别 | 原申购费 | 优惠后申购费 |
货币基金 | 0.5% | 0% |
债券基金 | 2% | |
其他基金类别# | 2.5% |
其他基金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由本行指定的基金。
投资涉及风险。
Ø优惠二:账户管理费豁免优惠
特选「个人财富管理」客户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存入新资金HK$ 20,000(或以上等值)至「个人财富管理」账户,并于2025年12月维持该月平均「综合理财总值」不低于HK$20,000等值,可享受未来一年账户管理费豁免优惠!
以上推广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之条款及细则。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客户可同时享有优惠一及优惠二,惟须受每项优惠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2. 本推广涉及的一切服务及交易记录皆以本行之记录为准。
3. 本行保留随时暂停、修订或终止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4. 除客户及本行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5.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6.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优惠一:基金申购费快闪优惠(「优惠一」)之条款及细则
1. 本推广由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个人财富管理」客户及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客户须于推广期内透过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开通投资服务并向本行提交基金申购交易指示且被确认申购成功,方可享对应优惠。
3. 客户在推广期内成功申购基金,可享0%申购费优惠:
基金类别 | 原申购费 | 优惠后申购费 |
货币基金 | 0.5% | 0% |
债券基金 | 2% | |
其他基金类别# | 2.5% |
其他基金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由本行指定的基金。
4. 除上述申购费,客户可能仍须缴付所有其他有关基金之收费(如适用),包括管理费、赎回费及其他费用。
优惠二:账户管理费豁免优惠(「优惠二」)之条款及细则
1. 本推广由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仅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个人财富管理」特选客户。
3. 「新资金」是指:「个人财富管理」客户以转账汇款*、本票或支票方式存入客户「个人财富管理」账户的款项。
转账汇款*的形式包括:由其他银行经转数快(FPS)、本地清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HATS)、电汇(SWIFT)、「香港快汇」及透过本行「银证转账」服务从“商户转至银行”之款项,但不包括透过本行「银证转账」服务从“银行转至商户”之款项,也不包括任何已存在于本行之款项调动。
4. 特选「个人财富管理」客户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成功存入新资金HK$ 20,000或以上等值至「个人财富管理」账户,并于2025年12月维持该月平均「综合理财总值」不低于HK$ 20,000等值,可享豁免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共12个月)「个人财富管理」账户的账户管理费。
5. 「综合理财总值」是指「个人财富管理」账户之每日存款及指定投资理财产品之市值总结余。
6. 所有外币结余及外币交易金额皆以本行不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港币计算。有关计算结果概以本行记录为准。
7. 符合本活动要求之客户(「合资格客户」)将会在推广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收到短信通知。
8. 若客户于获得相关优惠奖赏时或之前已不再持有本行之「个人财富管理」账户,客户将会被取消资格。
重要事项及风险披露
n本行无意就本资料于中国内地向任何人士作分发或复制。本资料不应视为于香港以外的地区传达就参与银行或投资活动的任何邀约或诱因,或买卖任何证券或其他投资产品的要约。
n外币兑换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选择将币种进行兑换,可能受外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n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并受到外汇管制及限制。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或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n基金:投资涉及风险,基金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基金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投资于非本土货币结算的基金或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金出现亏损。任何基金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可作为将来表现的指引。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 阁下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n本文件不构成对任何人士提出进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类似交易的招揽、邀请或建议,亦不构成本行向香港以外公众积极推广「跨境理财通」。投资者不应只单凭本文件而作出投资决定。
n以上风险披露并未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本行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投资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 阁下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n本文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